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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桂骨痛颗粒的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
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的中药颗粒,被广泛应用于治疗阳虚寒湿所致的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其症状主要表现为骨关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肿胀,且遇热则减,畏寒肢冷。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附桂骨痛颗粒的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1. 服用剂量:根据个体情况和疾病严重程度,一般成人可口服附桂骨痛颗粒一袋,每日三次,餐后温开水送服。如果病情较重或医生特别指示,可适当增加剂量,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2. 注意事项:(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及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多食用富含维生素、蛋白质的食物,有助于加快疗效。(3)若出现过敏反应、胃肠道不适或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处理。(4)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或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者,在使用附桂骨痛颗粒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5)长期服用附桂骨痛颗粒应定期复诊,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用药方案。3. 储存方法:将附桂骨痛颗粒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密封保存,避免与异味混存。4. 对服用期间的生活和饮食:(1)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过度劳累,有助于加快康复。(2)适当加强锻炼,如散步、太极拳等,有助于改善症状。(3)戒烟限酒,避免过度饮酒,有助于减轻疼痛和促进血液循环。在使用附桂骨痛颗粒的过程中,遵循医生的指导,按照规定的剂量服用,并注意个人的饮食和生活习惯,有助于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帮助患者早日康复。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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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桂骨痛颗粒医院可以报销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药品的报销情况。针对一些特定疾病,如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患者常常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来缓解症状。在这其中,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常用的中药制剂,其疗效备受关注。那么,患者购买附桂骨痛颗粒后,是否可以通过医院报销呢?下面将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1. 医保政策:附桂骨痛颗粒的报销情况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中药制剂,其报销情况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一般而言,如果附桂骨痛颗粒属于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患者在购买时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报销。但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将其纳入报销范围,而有些地方可能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在购买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 自费购买:附桂骨痛颗粒的经济压力对于一些未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患者可能需要自费购买。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中药制剂,其价格相对较为亲民,但长期使用仍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条件不太宽裕的患者来说,自费购买药物可能会增加家庭负担,因此需要患者在购买前充分考虑其经济承受能力。3. 就医建议:综合考虑治疗方案在面对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等疾病时,患者应该综合考虑治疗方案。除了药物治疗外,还应结合物理疗法、运动康复等多种手段,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在选择药物时,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个人情况来决定是否选择附桂骨痛颗粒。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可以考虑通过医院报销或者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以减轻经济负担。综上所述,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常用的中药制剂,其报销情况需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患者在选择购买前应充分了解医保政策,以及考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治疗方案,选择最合适的药物。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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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桂骨痛颗粒纳入医保了吗
附桂骨痛颗粒是一种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的中药颗粒,常用于治疗阳虚寒湿所致的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其症状包括骨关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近年来,不少患者关心附桂骨痛颗粒是否已经纳入医保范围,下面将对此进行探讨。1. 附桂骨痛颗粒的功效与特点附桂骨痛颗粒是一种中药颗粒,具有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的功效。它主要应用于治疗阳虚寒湿所致的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对于相关疼痛、不适症状有显著的缓解作用。其药性温和,适合长期服用,广受患者青睐。2. 附桂骨痛颗粒的适应症状附桂骨痛颗粒主要适用于阳虚寒湿所致的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患者。这类患者常出现骨关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肿胀等症状,且多数在天气寒冷或受凉后症状加重,遇热则减,肢体常感畏寒冷凉。3. 附桂骨痛颗粒纳入医保的现状截至目前,附桂骨痛颗粒是否已经纳入医保范围尚无明确的官方公布。因此,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根据医生的建议和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同时关注医保政策的更新和调整。4. 结语附桂骨痛颗粒作为一种常用的中药治疗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的药物,具有显著的疗效和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其是否已纳入医保范围,尚待相关部门的明确通知。患者在使用时应注意医生的指导,合理使用药物,同时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024-09-13
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杜成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318079 | 注册资本 | 1700万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107号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 1992-06-12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中草药收购;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位置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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