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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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硒洗剂有哪些禁忌
二硫化硒洗剂,作为一种常见的治疗头皮屑、控制皮脂分泌以及治疗头皮相关疾病的药物,其使用虽然有着显著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禁忌,需要悉知患者注意。下面将介绍二硫化硒洗剂的禁忌情况: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由于二硫化硒洗剂的成分可能会对胎儿或婴儿产生影响,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使用该洗剂时需慎重。在这个特殊阶段,应该遵循医生的建议,选择安全的治疗方式。2. 对二硫化硒过敏者慎用个别人群可能对二硫化硒洗剂中的成分过敏,出现皮肤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因此,如果曾经有过对硒化合物过敏的经历,或者对药物成分有疑虑的患者,在使用前应当进行皮肤敏感测试,确保安全使用。3. 皮肤有损伤者禁用使用二硫化硒洗剂时,若头皮或头皮周围存在伤口、破损或其他皮肤损伤,应暂停使用。因为药物成分可能会刺激已经受损的皮肤,延缓伤口愈合或引发感染,导致症状加重。4. 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部分药物可能与二硫化硒洗剂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在使用二硫化硒洗剂前,应向医生告知当前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尽管二硫化硒洗剂在治疗头皮相关问题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但在使用时仍需注意以上禁忌情况,保证安全有效地治疗头皮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的建议,避免因误用而造成不良影响。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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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拉贝洛尔片是否能够报销
高血压患者日益增多,盐酸拉贝洛尔片是一种常用的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对于许多患者而言,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盐酸拉贝洛尔片能否被医保报销。接下来,我们将就这个问题展开探讨。1. 盐酸拉贝洛尔片的药理作用盐酸拉贝洛尔片属于β受体阻滞剂,通过阻断β受体,减慢心率、减少心脏的收缩力和心排血量,从而达到降低血压的效果。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尤其是那些伴有心率过快或心率不规律的高血压患者。2. 是否能够报销取决于医保政策盐酸拉贝洛尔片是否能够被医保报销,取决于当地医保政策的规定。一般而言,大部分地区的医保都会覆盖一定范围内的高血压药物,包括盐酸拉贝洛尔片。具体的报销情况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可能会对特定药物进行限制或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报销。3. 报销条件和费用标准对于盐酸拉贝洛尔片的报销,通常需要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生处方,并在医保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内。此外,部分地区还可能要求患者支付一定的自付比例。具体的报销条件和费用标准,需要患者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咨询。4. 可能的报销限制尽管盐酸拉贝洛尔片是治疗高血压常用的药物之一,但也有一些地区可能会对其使用进行限制。例如,可能会规定只有在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盐酸拉贝洛尔片,并且需要经过医生的严格审查和处方。综上所述,盐酸拉贝洛尔片作为治疗高血压的有效药物,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被医保报销的,但具体的报销条件和费用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患者在使用该药物时,应当遵循医生的建议,并咨询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便获得合理的报销待遇。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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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拉贝洛尔片医保报销比例
高血压患者常常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来控制血压,而盐酸拉贝洛尔片是一种常用的降压药物之一。对于患者来说,药品的费用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医保报销比例对于他们来说至关重要。下面将对盐酸拉贝洛尔片的医保报销比例进行详细介绍。1. 盐酸拉贝洛尔片的用途盐酸拉贝洛尔片是一种β受体阻滞剂,广泛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治疗。它通过减慢心率、降低心脏收缩力和血管收缩,从而降低血压,减少心脏负担,预防心血管疾病的发生。2. 医保报销比例的意义对于许多高血压患者来说,长期服用盐酸拉贝洛尔片是必不可少的。而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合理的治疗和管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和治疗效果。3. 医保报销比例的调整医保报销比例通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省市的医保局根据药品的临床价值、用药需求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调整。针对盐酸拉贝洛尔片,随着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保报销比例也可能随之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4. 患者的关注与建议对于高血压患者来说,医保报销比例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治疗成本和经济负担。因此,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关注药品的价格变化,合理调整医保报销比例,让更多的患者受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在医疗保障体系下,盐酸拉贝洛尔片的医保报销比例是高血压患者关注的焦点之一。通过不断优化医保政策和调整报销比例,可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患者的康复与健康。
2025-04-02
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祝大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81792322090C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 | 所属行业 | 医药制造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6-10-11 |
经营范围 | 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酊剂、散剂、软膏剂、乳膏剂、洗剂、原料药(盐酸拉贝洛尔、二硫化硒、盐酸阿米洛利、甲氧沙林、拉米夫定、盐酸莫西沙星、齐多夫定)和无菌原料药(美罗培南),销售自产产品;生产大容量注射剂(限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生产经营);从事齐多夫定中间剂、β-胸苷的国内批发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药品委托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位置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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