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资讯
-
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副作用
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是一种常用的清肺止咳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肺热咳嗽、痰黄粘稠、百日咳等疾病。但在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并了解可能出现的副作用。首先,对于服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的患者,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 服用剂量:务必按照医生或药品说明书上的建议剂量服用,不可随意增减用量。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药物毒副作用的发生。2. 饭前或饭后服用:一般来说,复方百部止咳糖浆可以饭前或饭后服用,但最好在饭后半小时再服用,以减少胃部不适感。3. 不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在服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期间,应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尤其是含有麻黄碱或其他镇咳药物,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4. 过敏史:如果患者有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历史,应避免使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或在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复方百部止咳糖浆可能出现的副作用:1. 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系统不适症状,尤其是在空腹或用药过量时更容易出现。2. 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红疹、荨麻疹等,严重者甚至可能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处理。3.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部分患者在使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后可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这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咨询。4. 其他:还有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心悸、口干、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一旦出现应及时就医处理。综上所述,虽然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是一种常用的止咳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谨慎。患者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的副作用发生。
2025-04-23
-
癫痫康胶囊的用法与用量
癫痫康胶囊是一种常用于治疗癫痫的药物,具有镇惊熄风、化痰开窍的功效。它适用于癫痫风痰闭阻、痰火扰心、神昏抽搐、口吐涎沫等症状的患者。下面将详细介绍癫痫康胶囊的用法与用量。首先,使用方法:1. {正确服用方式}癫痫康胶囊应口服,每次饭后30分钟服用,饭前3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应该用温水送服,避免与酒、咖啡等刺激性饮料一起服用,以免影响药效。2. {药量调整}药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一般来说,成人每次服用2-3粒,每日3次;儿童则根据年龄和体重确定剂量,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3. {持续服用}癫痫康胶囊为长期治疗药物,患者应按时按量持续服用,不可随意停药或更改剂量,以免影响疗效。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注意事项:4. {患者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患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避免刺激}患者在服用期间,应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如辛辣、油腻食物,以及忌烟酒,以免影响药效。6. {定期复查}患者在使用癫痫康胶囊期间,应定期复查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获得更好的疗效。总的来说,癫痫康胶囊是一种有效的治疗癫痫的药物,但患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医嘱使用,同时注意饮食和生活习惯,以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2025-04-21
-
复方百部止咳糖浆的用法用量及剂量修改
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是一种清肺止咳的药物,适用于治疗肺热咳嗽、痰黄粘稠以及百日咳等症状。但是,正确的用法用量及剂量修改对于药效的发挥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正确使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1. 了解药物特点及适应症复方百部止咳糖浆的主要成分包括百部、款冬花、桑白皮等药材,具有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的功效。适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粘稠以及百日咳等症状。在使用之前,务必要了解药物的特点和适应症,以确保使用的正确性。2. 确定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下,成人每次口服10毫升,儿童按体重酌情减量。但具体用量还需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医生的建议来确定。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医生的指导进行调整,但不可自行增减剂量,以免影响疗效或出现不良反应。3. 合理调整剂量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等,需要根据其身体状况和药物耐受性合理调整剂量。老年人因机体代谢能力下降,通常剂量较年轻人稍低;儿童则需要根据年龄和体重来调整剂量,以避免过量使用或不足。孕妇在使用药物前应咨询医生,严格按照医嘱使用。4. 注意禁忌和不良反应在使用复方百部止咳糖浆时,要注意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禁忌症包括对本品过敏者以及肺虚咳嗽、久咳不愈者。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等,如果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处理。综上所述,掌握复方百部止咳糖浆的正确用法用量及剂量修改对于治疗呼吸道疾病至关重要。在使用时,应遵循医嘱,不可随意更改剂量,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有效。同时,注意药物的禁忌症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保障患者的健康。
2025-03-31
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 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007296819472 | 注册资本 | 5000 万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注册地址 | 大同开发区第一医药工业园区 | 所属行业 | 大陆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 1999-12-10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进出口;住宿服务;诊所服务;医疗服务;药品委托生产;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位置
大同开发区第一医药工业园区
0 视频
0 资讯
0 问答